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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被限制高消费 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许家印被限制高消费终身禁入证券市场!3月18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恒大集团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显示,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中国恒大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国恒大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许家印不得实施所列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许家印被限制高消费 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3月18日,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债券涉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恒大地产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并决定对该公司时任董事长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事先告知书》显示,

恒大地产涉嫌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作出行政处罚以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6.对钱程给予警告。

针对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

1.对恒大地产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处以41.60亿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20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处分别以6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甄立涛处以分别200万元的罚款;

6.对钱程处以20万元的罚款。

针对恒大地产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3.对钱程给予警告。

综合上述三项:

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

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

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指出,

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潘大荣组织统筹年报财务造假工作,潘翰翎组织实施了2019年财务造假相关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对潘大荣、潘翰翎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恒大地产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公司就本次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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